會章修訂已於2014年3月16日之會員大會中通過。新會章如下:

培元英文書院校友會舊會章

(1979年註冊)

 

第一章︰總則

第一節命  名

本會定名為「培元英文書院校友會」﹐在此以後稱為「本會」。

第二節地  址

香港筲箕灣道239號B二樓。

第三節宗  旨

  1. 提供福利給本會會員。 

  2. 增進本會會員之友誼。

  3. 提供各種康樂性及教育性之活動。

第四節任  期

會員籍與幹事之任期為一年﹐起於每年二月十六日 ( 本會會慶 )
終於第二年二月十五日。

 

第二章︰會員資格

第一節普通會員

以下人士若按期繳付會費﹐遵守會規﹐則為本會普通會員:

  1. 培元英文書院畢業生﹔

  2. 培元英文書院肆業生。

 

第二節名譽會員

所有現任教於或曾任教於培元英文書院之教師,在繳付指定會費後,則成為本會名譽會員。


第三章︰權  利

本會會員享有以下各項權利:

  1. 能使用本會對會員提供的各項文娛﹐福利設施。

  2. 參與被ECAA安排的功能和活動。

  3. 參與ECAA的一般的會議。

  4. 在幹事會同意下成立工作小組。

  5. 所有及只有普通會員有選舉和被選權﹐以及提名候選人的權利。

第四章︰會員大會

第一節   權  力

會員大會之選舉及投票結果享有最高權力。

第二節   主  席

  1. 本會主席為週年大會當然主席。

  2. 若本會主席缺席或職位懸空時﹐其中一位副主席任當然主席。

第三節   法定人數

百分之十五之普通會員人數(包括主席在內)為法定人數。

第四節   投票辦法

所有選舉均用暗票選舉法﹐其它事項的選舉辦法則用舉手方法作
選擇。

第五節   週年會員大會

  1. 本會週年大會由本會秘書或主席召集, 日期則由幹事會指定。

  2. 週年大會之事項

    1. 通過及接納去年週年大會及緊急會員大會 ( 若在上年度曾舉行 ) 之會議紀錄﹔

    2. 通過及接納去屆幹事會之工作報告;

    3. 通過及接納財政報告﹔

    4. 選舉來屆幹事會﹔

    5. 其他事項。

第六節   緊急會員大會

  1. 在下列情況下, 主席需召集緊急會員大會︰

    • 幹事會要求; 或

    • 有百份之五的普通會員提出書面要求。

    • 主席須在接到要求後兩月內舉行會議﹐任何要求均需
      列明舉行會議之因由。

  2. 會議議程應在會議前一月發給各會員。

第七節   週年會員大會 緊急會員大會 的會議議程或記錄應在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會議前兩星期發給各會員。

 

第五章︰選  舉

第一節幹事會之選舉

幹事會各委員在選舉日由普通會員投票選出。

第二節選舉程序

  1. 每年十一月一日開始接受提名﹐截止日期由幹事會議定。

  2. 監察小組及檢票員:幹事會委派普通會員三人為監察小組成員﹐委派名譽會員二人為檢票人員

  3. 選舉日﹕選舉日應於三月一日前舉行。

  4. 檢票及公佈結果︰檢票員負責數票及公佈選舉結果。

第六章︰幹事會

第一節幹事會職位

       幹事會包括下列職位

  1.  主席﹔

  2. 外務副主席﹔

  3. 內務副主席﹔

  4. 秘書﹔

  5. 財政秘書2人﹔

  6. 康樂秘書﹔

  7. 福利秘書﹔

  8. 出版秘書﹔

  9. 聯絡秘書。

幹事會權力僅次於週年大會及全民投票。
 

第三節職  權

幹事會職權在於執行會員大會之決議﹐ 處理本會日常一般事務。
 

第四節法定人數

七名幹事人員(包括主席)則到達法定人數。

第五節職  責

  1. 主席為幹事會的主要負責人。

  2. 外務副主席負責協助主席履行一切外務工作。

  3. 內務副主席負責協助主席履行一切內務工作。

  4. 秘書職責在於整理會員紀錄﹐準備會議﹐作會議紀錄並提交
    週年工作報告。

  5. 財政秘書管理一切財政收支﹐簽發收據﹐並由主席﹐秘書協助下每年初作財政預算﹐並在週年大會提交週年財政報告。

  6. 康樂秘書負責本會一切康樂活動。

  7.  出版秘書將負責出版本會刊物"江河"﹐會刊與及其他刊物。
    組織編委會。

  8. 聯絡秘書負責傳遞本會訊息給各會員。

  9. 去屆幹事會代表提供去屆幹事會的各種經驗﹐ 並協助會務
    之發展。

第七章   財政

第一節年  度

財政年度與幹事會任期相同。

第二節會  費

各會員需交會費每年港幣十五元。

第三節繳交會費

財政秘書負責向會員收集年費。

第四節財政預算

財政秘書在主席與秘書協助下﹐在首次幹事會提供該年度之財政收支預算。

第五節支票支出

任何支票支出需由財政秘書與主席一同簽票方可生效。

第六節赤  字

如產生赤字﹐現任幹事會需負責任。

第八章︰各部委員與臨時工作小組

第一節各部委員與臨時工作小組需得幹事會讚同﹐並向幹事會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負責。

第九章︰清  盤

第一節   決定權

當有特殊決議決定結束校友會﹐本會應自行結束。

第二節   財產處理

清盤後所有財產在支付清盤所需費用及債務後﹐全數捐給慈善機構。

(全文完)

 

培元英文書院校友會新會章

(1979年註冊)2014年修訂

 

第一章︰總則

第一節命  名

本會定名為「培元英文書院校友會」﹐在此以後稱為「本會」。

第二節網址和電郵地址

 www.ecaa.org info@ecaa.org.

第三節宗  旨

  1. 提供福利予本會會員。

  2. 增進本會會員之友誼。

  3. 提供各種康樂性及教育性之活動。

第四節任  期

幹事之任期為三年。



第二章︰會員資格

第一節普通會員

  1. 培元英文書院畢業生﹔

  2. 培元英文書院肆業生;

  3. 培元英文書院夜校畢業生﹔

  4. 培元英文書院夜校肆業生。

第二節名譽會員

 所有曾任教或任職於培元英文書院之人士。


第三章︰權  利

  1. 可享本會提供之文娛康樂活動。

  2. 可列席本會幹事會。

  3. 在幹事會同意下成立工作小組。

  4. 可享有選舉、被選以及提名候選人的權利。


第四章︰會員大會

第一節   權  力

會員大會之選舉及投票結果享有最高權力。

 

第二節   主  席

  1. 本會主席為週年大會當然主席。

  2. 若本會主席缺席或職位懸空時﹐副主席任當然主席。

第三節   法定人數

百分之十五之普通會員人數(包括主席在內)為法定人數。


第四節   投票辦法

所有選舉均以不記名方式投票。


第五節   週年會員大會

  1. 本會週年大會由本會秘書或主席召集, 日期則由幹事會指定。

  2. 週年大會之事項

    1. 通過及接納去年週年大會及緊急會員大會 ( 若在上年度
      曾舉行 ) 之會議紀錄

    2. 通過及接納去屆幹事會之工作報告;

    3. 通過及接納財政報告﹔

    4. 選舉來屆幹事會﹔

    5. 其他事項。

 第六節   緊急會員大會

  1. 在下列情況下, 主席需召集緊急會員大會︰

    • 幹事會要求; 或

    • 有百份之五的普通會員提出書面要求。

    • 主席須在接到要求後兩月內舉行會議﹐任何要求均需
      列明舉行會議之因由。

  2. 會議議程應在會議前兩周發給各會員。

第七節   週年會員大會緊急會員大會的會議議程或記錄應在會議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前兩周發給各會員。


第五章︰選  舉

第一節幹事會之選舉

幹事會各委員在選舉日由普通會員投票選出。

第二節選舉程序

  1. 會慶前一個月開始接受提名﹐截止日期由幹事會議定。

  2. 監察小組及檢票員:幹事會委派普通會員三人為監察小組成員﹐
    委派名譽會員二人為檢票人員

  3. 選舉日應於六月前舉行。

  4. 檢票及公佈結果︰檢票員負責數票及公佈選舉結果。

第六章︰幹事會

第一節幹事會職位

 幹事會包括下列職位

  1. 主席一名﹔

  2. 副主席一名﹔

  3. 秘書 一名﹔

  4. 財政一名﹔

  5. 康樂一至二名﹔

  6. 福利一至二名﹔

  7. 網站管理二名﹔

  8. 聯絡一至二名。

第三節職  權

幹事會職權在於執行會員大會之決議﹐處理本會日常一般事務。

 

第四節法定人數

六十巴仙幹事人員(包括主席或副主席)則到達法定人數。

 

第五節職  責

  1. 主席為幹事會的主要負責人。

  2. 副主席負責協助主席履行一切外務工作。

  3. 秘書職責在於整理會員紀錄﹐準備會議﹐作會議紀錄並提交週年
    工作報告。

  4. 財政管理一切財政收支﹐簽發收據﹐並由主席﹐秘書協助下每年
    初作財政預算﹐並在週年大會提交週年財政報告。

  5.  康樂負責組織及推廣本會一切康樂活動。

  6. 聯絡負責傳遞本會訊息給各會員。

  7. 網站管理負責網頁及電郵一切事務。

  8. 福利負責及會員謀求福利。

 

第七章   財政

第一節年  度

財政年度與幹事會任期相同。

第二節會  費

無須繳交。

第三節財政預算

財政在主席與秘書協助下﹐在首次幹事會提供該年度之財政收支預算。


第四節支票支出

任何支票支出需由財政與主席一同簽票方可生效。


第八章︰各部委員與臨時工作小組

第一節各部委員與臨時工作小組需得幹事會贊同﹐並向幹事會負責。

第九章︰結束校友會

第一節   決定權

於該年度會員大會通過後﹐即可結束。

第二節   財產處理

所有財產全數捐給慈善機構。

 

 

(全文完)